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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浙江省发布新规加强中小学食堂管理,确保师生家长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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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智人教育规则[2024]第26号

    所有城市,县(城市,地区),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局),公共安全局,财务局,卫生与卫生委员会(局)和市场监督局的教育局:

    为了进一步标准化该省中小学和中学食堂的管理,并经营小学和中学食堂,使老师和学生感到舒适,父母感到放松,社会感到放松,我们已经提出了“进一步加强对您的小学和中学食堂的管理(试用)”的意见”,现在向您发出。请根据实际情况实施。

    省省教育部宗教省发展与改革委员会

    Zhejiang省级公共安全部省省财政部

    省省卫生委员会宗省省会市场监督管理

    2024年5月31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的食堂管理的意见

    (审判)

    第1章一般规定

    第1条为了进一步标准化以省省的小学和中学的管理,并促进了食堂管理服务的高质量发展,该意见是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的食品安全法”,“学校食品安全和营养和卫生管理法规”的“学校食品安全和营养规定”(供教育委员会的第45号国),以及国有申请国国民委员会的第45号法规制定的,以及餐饮服务(《国家监管国家管理局》 [2018年第12号),“有关企业的监督和管理法规,以实施粮食安全的主要责任”(国家法律法规第60号法令)和其他法律法规,以及宗教省的实际状况,这一观点形成了这一观点。

    第2条:遵守公共福利和非营利组织的原则,学校应合理地确定食品费用标准和膳食分配计划。为了遵守安全和营养原则,学校应建立和改善相关系统并实施校园食品安全责任。遵守开放和正直的原则,学校应建立和改善食堂监督系统并积极接受社会监督。

    第2章组织管理

    第3条省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协调和指导全省学校食堂的监督和管理,制定学校食堂管理措施,并敦促所有城市,县(城市,地区)的教育行政部门履行其管理责任。

    The education administrative departments of each city, county (city, district) are responsible for the industry management and supervision and inspection of school canteens, formulate school canteen construction and development plans, implement public bidding and centralized designated procurement systems for bulk foods, promote the construction of school canteens, clarify management departments, assume management responsibilities, formulate management methods and assessment systems, verify the number of workers, supervise and guide schools to implement canteen management responsibilities and management系统,并积极协助相关部门进行工作。

    第4条市场监督部门应加强学校集中餐用餐的监督和管理,调查并处理涉及学校的食品安全违规行为,并迅速将涉嫌犯罪的案件转移给公共安全机器人;监督和指导学校的食堂严格实施“餐饮服务的食品安全操作标准”,建立食堂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并在相同水平的学校食品安全相关信息中迅速向教育行政部门提供信息,并根据与相关部门结合法律进行调查和处理学校食品安全事故。

    第5条卫生和卫生部门应组织校园食品安全风险和营养健康监测,并为学校提供营养指导,倡导健康的饮食概念,并对满足学校需求的营养健康专业人员进行培训,该专业人员按照标准和规范,例如“针对学生的营养和健康指南”(针对国家医疗机构的指南”(指南)[20616)[2022] [2022] [2022],强制性教育学生的营养改善计划(Jiocai [2022] No. 2)等,并为学校提供营养指导,主张健康的饮食概念,并为满足学校需求的营养和卫生专业人员进行培训;指导学校进行有关预防食源性疾病的知识教育和培训。

    第6条金融部应符合财务权力和支出责任的原则,协调现有的资金渠道,增加政府投资,制定金融补贴政策,并不断地改善学校食堂资金保证的水平。财务应承担有条件区域的食堂的劳动成本;指导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改善食品采购系统。

    第7条发展和改革部门应根据其职责,实施农业和边线产品价格的动态出版机制,并实施价格监控和预警。

    第八条公共安全机构应根据法律规定学校和周围食品安全的非法和犯罪活动;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与相关部门合作,以验证有关食堂员工和食品供应商的相关信息。

    第9条学校食堂的管理实施了校长的责任制度,校长是第一个负责人,负责学校食堂的管理。学校应建立一个由校长,食品安全副校长,食品安全董事(有500多人的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官员和其他管理人员组成的学校食堂管理领导小组,以完全负责食品管理和学习和解决食堂管理中的主要问题。由学校领导,后勤部负责人,全职(兼职)营养讲师,教师代表,学生代表,父母委员会代表等组成的饮食委员会(教师代表,学生代表和父母委员会代表的比例不少于50%),这将负责确定学生饮食标准,饮食饮食,饮食,饮食,饮食,饮食,饮食,待办事项和日常监督和日常监督和管理。学生的满意度评估将至少每学期进行一次,并且评估结果将根据法规公开。

    第三章业务管理

    第10条如果一所学校符合食堂餐饮的条件,则应使用独立的商业方法来提供食物(包括独立招聘,劳动派遣和管理团队委托服务在内的就业方法),并且不再合同或委托学校食堂的运作。如果业务已签约或委托,则合同到期后将收回业务。如果学校食堂使用管理团队来委托服务,则应根据法律签署委托合同(协议),以澄清双方(例如食品安全)的法律责任和义务。实施营养改善计划的农村强制性教育学校不得签约或委托运营。

    如果一所学校不符合食堂餐饮条件,则应通过公共招标和其他手段在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的监督和指导下确定餐饮部门。当学校确定餐饮服务部门时,他们应该以适当的方式听取家长委员会,学生代表会议以及教职员工代表会议的意见和建议,并鼓励选择通过HACCP或ISO22000食品安全管理系统认证的餐饮单元。

    如果偏远地区的小型学校(教学要点)不符合食堂餐饮和餐饮的条件,则在确保食品卫生和安全的前提下,将通过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的同意,通过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的同意来确定个人或家庭用餐服务。

    所有实施外包服务的学校,例如餐饮交付或餐食支持服务,都必须签署标准化合同,澄清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合理地确定服务期以及对食品安全,质量,价格,利润率等的实质性条款。

    第11条学校食堂应使用餐包,订购和其他方法。使用订购系统的学校可以提供几种类型的餐点,这些餐点是由学生独立购买的。鼓励有条件的学校食堂为学生的早餐提供服务。

    提供课后小吃的学校鼓励学校食堂提供的食物;如果没有自制条件,则应通过公共招标确定供应商,并应根据法律签署标准化合同。

    第十二条学校的食堂应配备合格的专职(兼职)营养讲师和食品安全人员。根据学生的年龄,成长和发展特征,建立了用于制定和宣传食谱的系统。鼓励有条件的学校每周宣布学生的餐食养分供应,并通过信息技术进行学生饮食营养监测。

    第13条学校应加强餐饮教育和营养健康教育的建设,指导学生根据当地条件饮食科学和营养的餐点,利用食堂作为学校道德教育和劳动力教育的重要基础,养成良好和文明的饮食习惯,并努力创造一种健康的饮食文化。

    第4章采购管理

    第14条学校应加强采购需求管理,而食堂的大量食品采购采用公开竞争方法,例如公开招标。他们还可以探索政府采购框架协议模型,以选择具有食品业务许可证,良好信用记录,合理财务会计系统以及进行食品安全管理的能力的高质量供应商。小型和零星的学校食堂的购买应根据学校的内部控制系统确定。探索并提高与信用记录相关的采购价格,食品质量和食品招标机制。加强对供应商的动态评估,并建立和改善供应商的出口和替代机制。

    第15条学校应建立食品接受系统,并建立一个由学校领导人,物流部门负责人,全日制(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教师代表等组成的食堂食品接受团队。在接受期间,应参与2个以上的成员。接受根据合同绩效交付的食物,注册分类帐,以及有条件的学校可以录制图片和视频。鼓励学校组织父母参加接受和监督工作。

    第16条教育行政部应指导学校依靠先进的技术来实现食品采购,权衡接受,票务和证书请求以及后厨房管理的全面监督。

    第5章安全管理

    第17条学校应改善食品安全工作责任系统,在各个层面上签署食品安全责任信,并澄清工作责任。鼓励学校购买食品安全责任保险。

    第18条:学校应每学期对教师和学生的食品安全和营养健康进行两次流行的科学宣传和教育,并拥有完整的记录;每个学期进行不少于一个食品安全紧急训练。学校食堂应制定“食品安全总监的责任”和“食品安全官员守则”以及鉴于实际条件的食品安全风险控制清单;实施自我检查的要求,建立和改善日常控制,每周检查以及每月的调度工作系统和机制,迅速纠正发现的问题并详细记录分类帐。

    第19条学校的食堂应建立食品安全可追溯性系统,并实施“智人省食品安全数字可追溯性法规”。鼓励使用校园食品安全智能治理平台来实现基本信息,人员管理,电子分类帐,每日自我检查,伴随校园餐,阳光厨房和家庭学校的共同管理的正常应用。

    第6章:从业者管理

    第20条学校食堂应符合“餐饮服务的食品安全操作标准”的相关规定,建立和改善工作责任系统,以采购,接受,储存,加工,加工,餐饮,餐饮,餐饮,伴随,样本保留和消毒以及执行工作职责。采购,仓库管理和财务状况不得相互结合。

    第21条学校食堂应根据学生用餐的规模合理地分配食堂员工,并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和财务保证。鼓励学校通过高级技术手段减少食堂的员工。

    第22条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应获得有效的健康资格证书,严格实施食堂从业者的工作前检查系统和培训系统,并记录检查和培训状况;学校应对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官员进行法律,法规,标准和专业知识培训和评估,并记录培训和评估状况,并归档它们以供参考;营养讲师每年应至少接受一次专业培训,并拥有相关证书;厨师应持有专业资格证书并接受定期营养专业知识培训,并且不得记录食品安全事故记录。

    第7章财务管理

    第23条学校的食堂应遵守公共福利和非营利组织的原则,并严格遵守财务管理系统,按照“财政和签发事务所的通知”的要求(Caijiao [2022] No. 159),并对学生,教职员工以及教职员工以及员工进行独立核算。学校应提高其财务信息管理级别。

    第24条学校食堂的收入是指食堂为学校教师和学生提供的食品活动的收入,包括食品收入(学生食品费用收入,员工食品费用收入,食品收入等),财务补贴收入,卓越的补贴收入,其他收入,银行利息,剩余价值等)。学校食堂的收入基于其自己的商业服务。其他非公务商业服务(例如学校食堂收入)不得转移到食堂的收入,未经授权的食物收入不会转让或挪用,并且不得私下设置“小型财政部”。上课时的餐点和课后护理小吃应包括在食品费用管理中。

    学生的食物费用包括在中小学的服务费用和费用中,并应发出定期票据。

    第25条学校食堂应根据成本补偿原则确定食品供应价格,而食堂中的所有食物均应以明确的价格标记。根据实际订购,学生食堂的食物费用是根据学期收取的,并在此期末定居;基于进餐的学校可以根据实际订购价格解决。教职员工的食品补贴将根据相关法规及时转移到食堂帐户,并根据实际和解进行解决。

    第26条学校食堂应严格控制食堂成本支出的范围,其成本包括主要和辅助原材料的购买费,不由政府承担的食堂的劳动成本,低价值消耗品的购买费,水,电力,电力和燃料。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在学校公共支出中包括食堂水,电力,燃料等。

    第27条基本上应平衡学校食堂的财务收入和支出,以确保在年营业额的3%内控制年平衡或损失。每学期结束时,食堂的收入和支出应以全面的方式解决,结果应公开向学校的教师,学生和父母公开,并向当地教育当局提交申请。

    第8章监督和检查

    第28条教育行政部应加强与市场监督,健康,金融,发展和改革,公共安全和其他部门的沟通和协调,形成工作协同作用,并加强对学校食堂的日常监督。

    第29条教育行政部门应建立和改善工作评估系统,列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和其他日常工作评估的日常管理,作为学校年度工作评估的重要组成部分,将其包括在学校的监督和评估系统中,部署食品安全责任系统的实施,指导和敦促学校以增强食品安全教育和日常管理,并建立食品管理系统,并提高食品安全的管理系统。加强对食堂的财务审计。原则上,我们必须每年对学校的财务审计进行财务审计,并在5年内完成一轮审核。

    第30条学校的食堂应建立并改善接受教师和学生的投诉,报告,意见和建议,开放父母和学校之间沟通的渠道的系统,并迅速宣布处理情况。同时,我们将使用适当的方法与学生,老师和父母定期沟通,征求有关食堂管理,服务和食品安全的意见和建议,并不断提高学校食堂满意度。

    第31条学校食堂应定期宣传食堂的财务收入和支出,竞标和采购食堂,数量食谱,餐饮价格,日常监督和检查和纠正结果,并接受学校老师,学生,父母,父母和饮食委员会的监督。

    第32条建立并改善了责任制系统,面试单位或未能履行其管理职责或未能正确履行职责的个人;那些违反法规,忽视管理,忽视其职责并在学校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人,或造成严重的不利后果,例如隐藏,延迟报告,滥用权力和滥用食堂资金,应根据规则,纪律和法律责任责任,并应承担责任,直到追求合法性责任。

    第9章附件

    第33条该意见适用于政府组织的普通中小学,中学和中学学校,特殊教育学校,职业学校等。由育儿机构,幼儿园和社会势力组织的普通中小学,中学职业学校以及特殊教育学校应按照这一观点进行。对于提供餐饮服务的教育和培训机构,他们可以参考该意见以进行管理。

    第34条该意见应由省省省省发展与改革委员会的教育部解释。

    第35条该意见应于2024年7月1日生效。在实施了这一观点后,“省省省教育部的意见对进一步加强中小学中的食堂管理的意见”(Zhejiang Education and Learning [2012] 2号)将同时废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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